电子与电气工程学院2019年普通全日制本科生
转专业考核办法
根据《3499cc拉斯维加斯全日制普通本科生转专业暂行办法》(校教字〔2019〕1号)(见附件)的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一、转出考核办法 凡申请转出本院相关专业的学生,经“笔试”、“面试”其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各专业年级转出人数不超过总人数的10%,确定最终拟转出相关专业的学生名单。 二、转入考核办法 凡申请转入本院相关专业的学生,经“笔试”、“面试”其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各专业年级转入人数不超过总人数的10%,确定最终拟接收的转专业学生名单。 2018级只接收理科考生;2016、2017级原则上只接收理工科相近专业学生并按学校规定补修相关专业学分。 本学院内专业互转包含在计划名额内。 拟转出、转入学生名单经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公示无异议后,组长在学生申请表上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统一报教务处审核。
电子与电气工程学院 2019年2月26日
电子与电气学院转专业学生计划名额 | |||
专业名称 | 年级 | 转出名额 | 转入名额 |
电子信息工程 | 2018 | 14 | 14 |
2017 | 11 | 11 | |
2016 | 11 | 11 |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2018 | 10 | 10 |
2017 | 8 | 8 | |
2016 | 10 | 10 |
电子与电气工程学院2019年普通全日制本科生
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彭玉峰 成员:董建民 高金辉 邓小刚 张瑜 王萌 李雪萍 联系人:李雪萍(13937366869)
电子与电气工程学院 2019年2月26日
|
附件1
3499cc拉斯维加斯文件
校教字〔2019〕1号
关于印发《3499cc拉斯维加斯普通全日制
本科生转专业暂行办法(修订)》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3499cc拉斯维加斯普通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暂行办法(修订)》已经学校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3499cc拉斯维加斯
2019年2月10日
3499cc拉斯维加斯普通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暂行办法
(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激发和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学生个性发展,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办人民满意的教育。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和河南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拉斯维加斯官网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转专业工作的基本原则:以学生为本,公正、公平、公开。
第三条 各学院每个专业转出和接收人数应依据该专业当年招生计划、教学资源和就业情况综合确定(休学创业或退役后复学的学生不受该限制)。
第二章 学生转专业的条件
第四条 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申请转专业:
1. 同一批次录取的学生高考分数高于拉斯维加斯官网当年投档线20分(含20分)以上者;
2.确有专业兴趣和特长,经本人申请,学院考核,在新专业更能发挥本人兴趣和特长的;
3.应征入伍退役、休学创业的学生,可在复学时提出转专业申请;
4.学生休学、保留入学资格后复学,因特殊原因学校无学生原所学专业的对应年级接收者;
5.中外合作办学类、软件类各专业仅可在同类专业互转;
6.学生入学后因有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学校指定医院诊断证明,并经学校审核判定,确不适宜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其它专业学习者。
第五条 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转专业:
1.未取得学籍或为毕业年级者;
2.跨学历层次的;
3.跨科类的(按高考分类);
4.以音乐、美术、体育、对口、单独招生等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学生转为非同类别的;
5.中外合作办学类、软件学院各专业转入到普通类专业的;
6.已有转专业经历者;
7.在校期间受警告及以上处分且在处分期内者;
8.正在休学或保留学籍者;
9.其他无正当理由者。
第三章 学生转专业的组织领导和办理程序
第六条 转专业的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由主管校领导、教务处、学生处、招生办公室、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中心、财务处、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人民武装部、校医院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学校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学生转专业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务处。
各学院成立由院长任组长的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和考核组,负责转专业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七条 转专业的办理程序
1.学院根据各专业招生计划、教学资源和就业情况等实际情况,制定拟转出和接收转专业学生名额及本院转出、转入考核办法且在本学院网站公布,同时报教务处备案。考核方式可为“面试”“笔试”或二者结合进行。
2.学生本人填写《3499cc拉斯维加斯学生转专业申请表》提出转专业申请,申请表统一交学生本人所在学院。
3.转出学院将所有申请转出学生按照备案的考核办法进行考核,经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公示3 天无异议后,组长在学生申请表、转出汇总表上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与公示材料一同报教务处。
4.教务处将申请表汇总分类后转交学生拟转入专业所在学院。
5.转入学院将所有申请转入学生按照备案的考核办法进行考核,经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排序、公示3 天无异议后,组长在学生申请表、转入汇总表上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与公示材料一同报教务处。
6.教务处对经双方学院同意的学生申请汇总审核并报学校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审批,领导小组研究通过后,教务处将拟转专业学生信息在教务处网站公示5日无异议后,办理学籍异动手续。
7.转专业原则上在每年春季学期开学后集中办理,休学创业或参军入伍退役后复学者可灵活处理。
第四章 转专业学生学籍管理与成绩记载办法
第八条 转专业学生是否降级转入低年级学习,由转入学院根据专业特点和培养要求在接收时确定,并在转入汇总表上予以标注。
第九条 学生转专业手续办理完毕后,要按照转入专业培养方案要求,修完规定的课程和学分方能毕业。对转入专业已经开设完毕的必修课程或实践环节,转专业学生应随该专业低年级学生进行补修。
第十条 学生转入新专业前已获得的学分,符合转入专业培养方案要求的,经转入学院确认后,报教务处考试管理科审核后,予以认定;不符合转入专业培养方案要求的课程及学分,可按全校公选课予以认定。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一条 转专业学生学费标准按转入专业学费标准执行。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3499cc拉斯维加斯全日制普通本科生转专业暂行办法》(校教字〔2017〕1 号)同时废止。
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3499cc拉斯维加斯校长办公室 2019年2月21日印发
附件2
3499cc拉斯维加斯2019年全日制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
通 知
各学院:
根据《3499cc拉斯维加斯全日制普通本科生转专业暂行办法》(校教字〔2019〕1号)(附件一),就拉斯维加斯官网2019年全日制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安排如下:
1、转专业考核办法制定
2019年2月27日17:00前
各学院根据校教字〔2019〕1号文件要求,成立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和考核组 ,并依据各专业师资力量、招生计划、教学条件、学生就业前景等实际情况,制定拟转出和接收转专业学生计划名额(附件二)及本院转出、转入考核办法且在2月27日17:00前于本学院网站公示,以上材料加盖公章后向教务处报送备案(含电子版及公示网页截图)。
2、学生填报申请
2019年2月28日17:00前
符合《3499cc拉斯维加斯全日制普通本科生转专业暂行办法》规定且有转专业意愿的学生可填写《3499cc拉斯维加斯学生转专业申请表》(附件三)提出转专业申请,申请表统一交学生本人所在学院。每位申请人只能填报一个专业。学生应对拟转入专业进行全面了解,并了解拟转入学院的考核办法及接收计划,慎重提出转专业申请。未在规定时间递交申请表者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3、转出学院考核及公示
2019年3月1-4日
转出学院将所有申请转出学生按照备案的考核办法进行考核,经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在本学院网站公示无异议后,组长在学生申请表上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于3月4日17:00前统一报教务处,同时报送《拟同意转出学生名单汇总表》(附件四,分年级汇总填表)(含电子版及公示网页截图)。学生未按转出学院规定时间参加考核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另行安排考核。
4、教务处审核
2019年3月5-6日
教务处对各学院所报转出学生名单进行审核、汇总分类后转交学生拟转入专业所在学院,由转入学院进行考核。
5、转入学院考核及公示
2019年3月7-10日
转入学院将所有申请转入的学生按照备案的考核办法进行考核,经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排序、在本学院网站公示无异议后,组长在学生申请表上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于10日17:00前统一报教务处,同时报送《拟接收转入学生名单汇总表》(附件五,分年级汇总填表)(含电子版及公示网页截图)。转入学院应通知提出申请学生按时参加考核,未按拟转入学院规定时间参加考核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另行安排考核。
6、学校审核公示
2019年3月11日-17日
教务处对经双方学院同意的学生申请进行审核,审核通过者,由教务处向学校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汇报,领导小组研究通过后,教务处将拟转专业学生信息汇总并进行公示。转出、转入学院、教务处或学校审核(考核)未通过者,不得再次申请或调剂。该公示有效期一直延续至转专业手续办理结束。
公示结束后办理转专业手续。学生凭教务处出具的转专业学生通知单到各单位办理相应手续,一周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放弃名额不再递增。
请各学院及时将转专业的流程及时间通知学生,掌握好时间节点,做好各环节工作,确保2019年转专业工作顺利进行。在本次转专业工作进行过程中,若有弄虚作假行为者,一经查实,将取消该生的转专业资格。
联系电话:
纪委监察处:3325862
教务处:3326958
教务处
2019年2月21日
附件3
3499cc拉斯维加斯学生转专业申请表
学号 | 姓名 | 性别 | 民族 | |||||||
考生号 | 高考 成绩 | 是否有不得转专业的情况 | ||||||||
身份 证号 | 联系电话 | |||||||||
现年级 | 现学院 | 专业 | ||||||||
拟转入年级 | 拟转入 学院 | 拟转入专业 | ||||||||
申请 转专业 理由 | 符合转专业文件第四条的第 款 申请人: 年 月 日 | |||||||||
学生所在学院意见: 组长签字: 学院公章: 年 月 日 | 拟接收学院意见: 组长签字: 学院公章: 年 月 日 | |||||||||
教务处 意见 |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
学校 意见 |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