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99cc拉斯维加斯文件
师大保〔2024〕5号
关于印发《3499cc拉斯维加斯校园电动自行车管理
办法(试行)》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3499cc拉斯维加斯校园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学校研究通过,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实施。
3499cc拉斯维加斯
2024年6月17日
3499cc拉斯维加斯
校园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3499cc拉斯维加斯校园内存有的电动自行车(以下称“校园电动自行车”)管理,维护良好的校园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校园交通、火灾事故发生,保障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和学校公共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全省教育系统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实施方案》和《新乡市电动自行车登记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电动自行车是指符合新乡市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最新标准,以车载蓄电池作为辅助能源,具有脚踏骑行功能,能实现电助动或电驱动功能的两轮和三轮自行车。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3499cc拉斯维加斯校园区域范围内所有电动自行车的登记、行驶、停放、充电及其他相关活动。
第四条校园电动自行车的管理遵循“依法管理、协同共治、方便师生、保障安全”的原则,校园电动自行车的存量控制采取“整体统筹、总量平衡、自购车限量、共享车补充”的运行模式。
第二章 职责分工
第五条学校加强对校园电动自行车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工作协调机制,相关部门和单位职责分工如下:
(一)保卫处牵头负责校园电动自行车的统筹管理工作。制定电动自行车管理规范方案或实施细则,加强安全使用电动自行车的宣传教育和工作引导,最大覆盖范围地让师生员工了解学校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要求;加强舆论引导、讲清利害关系、做好办法解释工作、回应师生合理诉求;合理划定停车区域并设置明确标识,依法依规对违规使用电动自行车的行为进行处理。
(二)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各教学单位等负责对各类在校学生使用电动自行车的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做好对违规使用电动自行车学生的批评教育和依规处理等工作,确保学生在校园内安全用车、规范充电、有序停放、文明行驶。
(三)后勤管理处、后勤服务集团负责校内公用电动自行车充电柜(桩)的建设和管理。督促楼栋物业管理员、宿舍管理员等人员,做好严格禁止电动自行车及电动自行车用蓄电池进入室内停放、充电的日常监督工作。
第三章 登记管理
第六条校园电动自行车按照“控制增量、登记造册、悬挂标牌、无牌禁用”的原则和“个人申请、单位审批、学校备案、核发号牌”的方式进行管理。
第七条以下类别人员可申请办理校园电动自行车通行标识牌:
(一)学校教职员工(含离退休人员);
(二)学校各单位聘请的有效合同期内的合同制员工;
(三)驻校服务机构(指经批准设立的经营机构、商业网点、摊点、快递等服务机构)工作人员;
(四)本管理办法实施前,拥有通过正规渠道购买、有正规发票和车辆合格证、符合国家技术规范要求的电动自行车的在校学生。
第八条学校对师生员工自有电动车实行分类别管理。
(一)自2024年7月起,2024届毕业生拥有的电动自行车应尽快自行驶离校园,逾期2个月未驶离校园的车辆,学校将按照无主车辆进行集中清理。
(二)学校对2021级、2022级、2023级各类学生自有电动自行车进行“登记造册、挂牌管理”。2025届-2027届毕业生离校时,其自有电动自行车参照本条第一款之规定进行管理。
(三)2024年6月-7月,学校对教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驻校服务机构工作人员等人员的自有电动自行车进行“登记造册、挂牌管理”。
(四)自2024年8月1日起,学校原则上不再为学生办理摩托车、助力车、电动车、电动滑板车等车辆通行标识,未按要求办理和悬挂通行标识牌的电动自行车,不得进入校园和在校园道路上行驶。
(五)学校将根据校园道路交通秩序实际情况,适时调整关于对学生自有电动自行车的管理办法。
第九条校园电动自行车通行标识牌的办理工作,按照“使用人申请、所在单位审批、学校核准上牌”的流程进行。具体工作流程如下:
(一)符合办理条件的人员填写《3499cc拉斯维加斯电动自行车校园行驶登记申请表》(附件),报申请人所在单位审批;
(二)各单位对申请人员进行电动自行车安全行车教育及交通安全法规考核,并按规定流程对申请表进行初步审批;
(三)申请人持已批准的《3499cc拉斯维加斯电动自行车校园行驶登记申请表》及身份证件(如学生证、研究生证、工作证、身份证等)购车发票、车辆产品合格证等有效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保卫处办理校园通行标识牌。
驻校服务机构工作人员还需要提供聘用(服务)合同等在校务工证明材料。
第十条禁止私自拆卸、借用、转让、售卖及故意损坏、涂画校园电动自行车通行标识牌。
第十一条校园电动自行车通行标识牌实行一人一车绑定使用,如使用人毕业、离职或转让、出售电动自行车,应提前对已注册的校园电动自行车通行标识牌进行注销处理。
第十二条校内各单位的公有电动自行车及送水、送报、送快递等服务机构的外来电动自行车,需提供校内相关单位开具的情况说明,经由保卫处审批后方可办理通行标识牌。
以上类别车辆办理校园通行标识牌后,由出具情况说明的校内单位履行车辆及驾驶人员的监督管理职责。
第四章 行驶管理
第十三条校园电动自行车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进入校园及在校园内行驶:
(一)加装、改装电动机或者更换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机和蓄电池等动力装置;
(二)加装、改装车篷、车厢、座位等影响车况安全的装置;
(三)装载易燃易爆或有毒物品等危险品;
(四)未按要求悬挂或悬挂伪造、失效的校园通行标识牌;
(五)其他不符合国家有关规范、新乡市有关规定和学校有关要求的电动自行车。
第十四条保卫处有权对进出校园及在校园内行驶的电动自行车进行检查,制止可疑电动自行车进出校园,限制违规电动自行车在校内行驶。
校园电动自行车使用人有义务配合保卫处的检查和管理。
第五章 停放管理
第十五条科学规划建设电动自行车停放场地,合理划定停车标志标线。停放场地由保卫处统一规划,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学校划定的车位上堆放物品或用其他设施占用停车位。
第十六条校园电动自行车应按划定区域有序停放,车辆停放不得影响校园道路交通秩序和其他车辆停放。禁止在消防通道、严管路段、人行斑马线、草坪、燃气管道等禁停区域停放,禁止在建筑物公共门厅、疏散通道、楼梯间、安全出口等区域停放,禁止搭乘电梯上下楼。
第十七条爱护停放场地内的设施、装置和其他车辆,因过失导致损坏的,损坏方须赔偿损失。
第十八条长期不使用的校园电动自行车,车主应及时将车辆清理出校园。长期在校园存放的无人使用、无人认领、无牌无证的电动自行车,保卫处有权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处置。
第六章 违规处理
第十九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保卫处有权采取吊销校园通行标识牌、追究当事人责任、移交有关部门处理等措施:
(一)将电动自行车或电动自行车用蓄电池带进建筑物内存放或充电;
(二)使用或协助他人使用虚假材料或采用欺骗手段办理校园电动自行车通行标识牌;
(三)伪造及私下售卖、出租校园电动自行车通行标识牌;
(四)不服从门卫人员管理强行闯岗;
(五)严重违反学校校园道路交通秩序规定的其他行为。
第二十条学校对违规车辆违规,以如下方式进行处理。
(一)对首次违规者给予警告提醒;
(二)对第二次违规者,对车辆进行锁车处理。车辆解锁时,车主须提交个人书面保证书、车主所在单位是否同意解锁的书面意见;
(三)对累计三次违规者,吊销电动自行车校园通行标识牌。
第二十一条在校园内违规使用电动自行车造成安全事故或重大影响的,依法依规追究车辆使用人相应责任。
第二十二条未安装校园通行标识牌的电动自行车在校园内行驶和停放,保卫处有权进行管制并联系相关部门处理处置。
第二十三条悬挂伪造校园通行标识牌的电动自行车使用人,一经发现,永久取消其申请办理电动自行车校园通行标识牌资格。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未尽事宜由学校相关部门协商解决;本办法由保卫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自通过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
3499cc拉斯维加斯电动自行车校园行驶登记申请表
以下信息由申请人填写 | |||||||
申 请 人 信 息 | 姓名 |
| 工号/学号/ 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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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 身份 | □教职工 □学生 □务工人员 □其他人员 | 所在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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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级 专业 |
|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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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 辆 信 息 | 车辆 购买人 |
| 车辆 品牌 |
| 车辆 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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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 型号 |
| 车辆 颜色 |
| 购买 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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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 人 承诺 | 1.本人自愿申请办理3499cc拉斯维加斯电动自行车通行标识牌,严格遵守学校关于校园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和电动自行车管理相关规定,安全使用电动自行车,严格规范充电行为。 2.本人提供的以上信息真实可靠,如有虚假,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事故责任,并接受校内外相关部门处理。 申请人(签名):
年 月 日 | ||||||
申请 人所在单位意见 |
单位名称(公章):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 ||||||
以下信息由保卫处填写 | |||||||
审核 意见 | □同意办理 □不同意办理 审核人(签名): 年 月 日 | ||||||
审批 编号 |
| 审批 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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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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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年级专业”栏仅限申请人身份为学生的填写;不同意办理原因在“备注”栏注明。
3499cc拉斯维加斯党政办公室 2024年6月1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