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教育部关于专业认证标准中“实施高效教师与优秀中小学教师共同指导教育实践的双导师制度。双导师数量充足,相对稳定,责权明确,有效履职”的要求,加强对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师范)专业学生的师范技能培养,提高师范生的执教能力,使师范生在师范技能养成过程中与中学信息技术教学和中学生素质培养紧密结合,在现有的教育见习、教育实习和教育研习的基础上进一步丰富师范生的教育实践内容,现决定在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师范生培养过程中引入“双导师”制。为切实落实师范生“双导师”工作,经讨论制定本方案。
一、学院领导
学院成立以教学主管院长为组长的“双导师”制实施工作小组,并负责保障“双导师”制的落实工作。负责制定遴选导师并审查和认定导师资格。“双导师”制实施工作小组成员包括我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科富有教学经验的教师和校外专家组成。
第一届“双导师”制实施工作小组成员构成为:
组长:张恩副教授,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副院长
成员:张聪品教授,计算机与信息工程院计算机教学论教师
刘慧讲师,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计算机教学论教师
胡富珍,中学高级,3499cc拉斯维加斯附中信息技术教学名师
二、“双导师”的遴选原则
1、导师所在的学校要支持导师开展师范生双导师工作,并为实施师范生双导师工作提供相应的保障条件。
2、中学导师一般应具有中教一级以上职称,愿意为师范生提供教学指导和教学研究指导。在中学信息技术教育学科具有10年以上教学或培训管理经验,熟悉中学生学习特点,熟悉中学信息技术教材,主持过教育厅教学改革项目,在计算机教育教学领域中文核心期刊发表过教学研究或教学改革文章,或获得过县级以上教师荣誉称号;锐意创新,能够为师范生提供一定的教学实践和教学研究条件。
3、学院导师一般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愿意为师范生提供教学指导和教学研究指导,熟悉中学信息技术教材,主持过教育厅教学改革项目,在计算机教育教学领域中文核心期刊发表过教学研究或教学改革文章。
三、“双导师”的遴选和聘用程序
1、中学导师的遴选先由所在中学拟定初选人员,再由学院和中学共同协商确定。
2、学院导师遴选和聘用程序如下:
(1)教师填写并递交“双导师”申请表。
(2)学院“双导师”制实施工作小组审核导师申请材料,并进行“双导师”认定的确认。
3、通过“双导师”认定的教师,由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颁发“双导师”聘书,明确聘用期限和工作责任。
四、“双导师”工作任务和责任
1、组织师范生在所在的中学开展实习活动,按照实习要求对师范生实习过程的任务进行组织指导。
2、在实习过程中,指导师范生进行教学活动(包括但不限于观摩教学、教案撰写、课堂教学、听课评课、作业批改、试卷的组卷批改和分析等活动)。
3、在实习过程中,指导师范生进行教学研究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教学研讨、集体备课、精品课程设计、教学调研分析等活动)。
4、在实习过程中,指导师范生开展学生和班级管理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学生的集体活动、班会、家长会、思想教育和团学活动等的组织与实施)。
5、如实认定师范生在实习过程中的技能培训和实践成绩。
6、按照实际需要,在师生互相确认的情况下,指导师范生本科毕业论文。
7、结合师范生培养活动,对信息技术培养方案提出修订建议。
8、参加学院组织的教学研讨活动。
五、双导师的荣誉和奖励
1、对指导成效好的双导师,学院认定为优秀双导师,颁发荣誉证书,并予以一定的经济奖励。
2、特别优秀的中学双导师,经认定可被聘为学院现代教育技术硕士研究生导师。
本指导方案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并结合实际情况及时予以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