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接省教育厅教科外(2011)326号通知,为了贯彻落实省委领导关于加强豫台两地教育交流的指示精神,增强豫台两地高校大学生之间的交流,根据我省今年台湾教育交流计划的安排,教育厅拟定于今年7月上旬组织大学生夏令营约150人赴台湾开展学习交流活动。为做好夏令营的组团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通过我省大学生与台湾大学生之间的文化、科技交流,增进两岸大学生之间的相互了解,使我省大学生能够直观地了解台湾社会和高等教育的发展现状,体验台湾高校的校园生活,领略祖国宝岛台湾的风土人情,展现我省大学生积极向上的良好精神面貌,宣传、弘扬中原文化。
二、时间安排
2011年7月上旬,共计8天。
三、名额分配
校本部7人,其中本科生5人,研究生2人;新联学院2人
四、推荐学生的条件及要求
1、品行端正,积极要求进步,有较好的沟通能力和自我管理能力,适应力强的学生。
2、学习成绩优异,并具有一定的专长。
3、身体健康无任何慢性疾病。
4、同意并接受赴台湾开展活动的各项安排。
五、有关费用
此次赴台活动费用约10000元/人,省教育厅补贴5000元/人,各高校补贴2500元/人,个人承担2500元/人。
六、推荐工作
1、校本部各学院推荐1位本科生,提交推荐材料1份,报学生处思想教育科,由学生处负责选拔5位本科生;
2、研究生学院负责选拔2位研究生;
3、新联学院负责选拔2位本科生;
七、相关要求
1、各单位需提交材料:学生推荐材料1份,汇总表1份(见附件1,纸质电子各1份)
2、时间要求:校本部各学院于
3、联系人
学生处思想教育科 葛照金 3326208
研究生学院培养办公室 万运京 3326186
新联学院团学部 端木凡昌 3329352
国际交流与教育学院 刘志芳 3329257
国际交流与教育学院
二○一一年五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