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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llege of International Education

关于推荐2012年孔子学院/课堂国家公派汉语教师的通知

时间:2012-04-01浏览:1549设置

校内各单位::

    根据国家汉办《关于推荐2012孔子学院/课堂、国家公派汉语教师的通知》(汉办[2012]125号),和省教育厅教外〔2012249号文,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和全国孔子学院工作座谈会精神,支持国际汉语教育,提高孔子学院质量和水平,根据各国孔子学院/课堂和国外大中小学的需求,国家汉办拟于近期启动2012年孔子学院/课堂和国家公派教师的人选推荐工作。按照“个人申请、单位推荐、统一考试、择优录取”原则遴选教师,请你单位认真做好推荐工作,确保推荐人选质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时间:

201241417

二、岗位需求

(一)孔子学院/课堂汉语教师岗位需求教师366人。

(二)国家公派教师岗位需求教师125人。

孔子学院/课堂、国家公派汉语教师岗位情况及要求请登录http://shizi.chinese.cn查询,孔子学院教师赴外任期一般为34年。

三、申请条件

1.思想政治条件

热爱汉语国际推广事业,具有较强的使命感、光荣感和责任感。师德高尚,爱岗敬业,组织纪律性强,有团队精神。

2.职业条件

1)具有2年以上教龄的学校在职在编教师(包括聘用的合同制教师)。

2)聘为兼职教师的近三年回国优秀汉语教师志愿者。

3)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对外汉语、汉语言文学、外语、教育、心理、历史、文化等人文学科专业学习背景;有1年以上汉语作为第二语言教学经验、国外工作经历者优先。

4)具有较强的汉语教学、中华文化传播和跨文化交际能力。

3.语言条件

汉语普通话水平测试须达到二级甲等以上(含)水平,能熟练掌握所在国语言或英语。

4.年龄条件

原则上,年龄在50周岁(含)以下,非英语语种的教师年龄可放宽至55周岁。

5.身体条件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身心健康,有较强的适应能力和心理承受能力。

6.符合国外教师岗位具体要求。

四、推荐程序

1.提交材料

1)申请表格采取网上填写,未在网上填写的将不予受理。申请人选须登录报名网站,网址http://shizi.chinese.cn,自愿选择孔子学院/课堂汉语教师岗位或国家公派汉语教师岗位填写申请,不可双重申请。

孔子学院/课堂中方合作单位教师首选本单位孔子学院/课堂教师岗位,填写后,下载打印带有申请编码的纸质表格《孔子学院/课堂汉语教师申请表》或《国家公派汉语教师申请表》提交有关部门审核。

2)学校须为教师附推荐信,主要对其政治思想、教学能力、身心健康状况做出评价,推荐信以密封的形式提交,合同制教师请附上合同复印件。

3)回国优秀汉语教师志愿者须由所属学校推荐,出具兼职教师合同,并提供《回国履职考评表》和《优秀汉语教师志愿者荣誉证书》。

2.单位审核

学校须审核教师提交的申请表,并由主管校长在单位审核意见栏内签署意见、签名并加盖学校公章(属各教育局管辖学校需在“单位审核意见”一栏内加盖教育局公章)后,将推荐材料提交至我厅进行审核、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统一汇总报送国家汉办。

五、报送时间

请各单位于2011417日前将推荐材料(要确保推荐信、申请表等材料齐全)报送至国际交流与教育学院对外汉语教学中心,逾期不予受理。

六、选拔考试

推荐人选须参加国家汉办统一组织的选拔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内容主要为汉语教学基础、汉语教学方法、教学组织与课堂管理、中华文化与跨文化交际、职业道德与专业发展等;面试内容主要为专业知识、教学技能、跨文化能力、外语水平、心理等。面试时间拟定于4月底举行,具体安排将另行通知。

七、录取培训

根据选拔考试结果和岗位要求,确定录取人员。录取通知将发送被录取教师所在学校。被录取教师须接受国家汉办组织的相关培训,培训考核合格后派出,培训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八、派出待遇

教师待遇根据《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生活待遇管理规定》(财政[2011]194号)文件执行,国家汉办将对教师所在单位给予教育服务补贴,以保留教师国内基本工资。

 

联系人:刘志芳

联系电话:3329257

地址:综合楼505

 

                             二〇一二年四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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