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教育学院
College of International Education

关于推荐赴美国汉语教师志愿者的通知

时间:2013-01-14浏览:1937设置

校内各单位:

根据国家汉办《关于委托推荐赴美国汉语教师志愿者的函》(汉办[2012] 646号),为了进一步支持美国中、小学开展汉语教学,应美国大学理事会、明尼苏达州教育厅、西肯塔基大学孔子学院等相关机构需求,国家汉办向美国选派汉语教师志愿者,其中我省将推荐30名候选教师,参加由国家汉办组织的面试选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候选人推荐

1、具有3年以上(含3年)全职语言教学经验的在职教师和回国志愿者;

2、申报孔子学院项目的人选须具有2年以上(含2年)全职语言教学经验;

3、鼓励汉语国际推广基地学校和接待过“汉语桥——美国中小学校长团访华之旅”的学校推荐人选;

4、小学教师和符合条件的回国志愿者优先考虑;

5、高校教师候选比例不得超过本省(市)名额的20%, 即我省推荐6名候选人;

6、孔子学院教师项目只接受中、小学教师报名。

二、报名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养,热爱祖国、志愿从事汉语国际推广工作,具有奉献精神,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团队合作精神,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无犯罪行为;

2、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3、教育学、对外汉语、汉语言文学、外语或其他相关专业,学士或学士学位以上;

4、 普通话水平在二级甲等以上;具有较强的英语口有和书面表达能力;

5、 其他要求参照《2013年国家汉办—美国大学理事会赴美志愿者项目简介》(附件1)。

三、推荐、选拔程序

1、推荐人选

请各单位根据以上要求,按照个人自愿原则,并根据师资力量和教学工作的实际情况决定推荐人选,于2013114日前将下述材料报至国际教育学院。

2、报送材料

1)《国家汉办——美国大学理事会赴美汉语志愿者教师申请表(中、英文)》(附件2)。学校意见栏必须有主管校长签署意见和签名,并加盖学校公章;暂时没有国内单位的回国志愿者,学校意见栏可不填(需提供国家汉办的志愿者证书)。同时,请将候选人中英文报名表电子版发送至tyh2013zyz@163.com

2)主管校长手写签名中文推荐信,不少于600字;

3)校方出示的截至20136月满三年以上(含三年)语言教学工作证明(报美国大学理事会项目)或满两年(及以上)语言教学工作证明(报孔子学院或明州教育厅项目);

4)身份证复印件、护照复印件、驾驶证复印件(如有);

5)本科及研究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

6)本科及研究生在校成绩单复印件;

7)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8)普通话水平证书复印件;

9)英语水平证书复印件;

10)三甲医院常规体检报告;

11)其他相关材料,如资格证书、获奖证明等复印件;

12)《汉语教师志愿者综合情况审核表》(附件3

以上证明材料打印/复印在A4纸上,于2012114日下午5点之前报送国际教育学院505室。候选人须于120日前登陆汉语教师志愿者报名系统http://zhiyuanzhe.chinese.cn完成在线报名。注:以上材料所需校方签字盖章、出示证明等手续将由国际教育学院统一报学校办理。

四、初选

被推荐人选经河南省教育厅初步审核筛选后报送国家汉办,国家汉办将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择优面试,未被通知参加面试者即未通过初选。

五、面试

国家汉办将组织国内专家和美方代表对候选人进行两轮面试,面试时间拟分别定于20132月和3月,具体安排另行通知。候选人参加面试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六、培训

储备培训预计5月开始,培训期约为6周,培训结束国家汉办将统一组织结业考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七、录取

    国家汉办将根据美方最终确认的岗位需求数量和培训综合考试成绩确认赴美教师志愿者名单

八、保证金

大学理事会和明州教育厅项目汉语教师志愿者赴任前须交纳保证金3万元,按期回国后全额退还。

九、派出及待遇

1.派出时间

拟定于20137月中下旬,任期为一年。如美方挽留且原单位同意,经国家汉办批准后可适当延长。

2.待遇

    美国大学理事会项目:国家汉办将为赴美汉语教师志愿者提供往返国际机票、人身意外保险、一次性派遣补助、安家补贴及国外生活津贴1000美元/月,美方接待学校提供部分工资和医疗保险,使志愿者总收入与该校承担相似教学工作的全职教师相同,住宿和交通自理。

孔子学院和明州教育厅项目:国家汉办为赴美汉语教师志愿者提供往返国际机票、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一次性派遣补助、安家补贴及国外生活津贴1000美元/月,美方接待学校提供住宿、工作期间交通和医疗保险。

十、管理措施

1.根据国家汉办《汉语教师志愿者工作管理办法》,派出单位应为在职教师的志愿者,原单位应保留其公职、基本工资,并连续计算工龄。各推荐单位需对以上内容作出承诺,并根据学校实际,参照国家有关志愿者鼓励支持政策,为派出志愿者制定鼓励性措施。志愿者教师在赴任前自行与原单位协商津贴、补贴、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公积金等问题,国家汉办不承担协调义务,但可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2.参加培训并最终被录取的志愿者不得擅自退出,否则须补缴培训费用,并永久取消申请汉语教师志愿者资格。

联系人:田月红

  址:国际教育学院505

  话:3326120

                                                国际教育学院

  二○一三年一月十一日

 

 

附件:

附件1 2012年国家汉办—美国大学理事会赴美汉语志愿者教师项目简介(中英文).doc

附件2A 国家汉办—美国大学理事会赴美汉语教学志愿(英文).doc

附件2B 国家汉办—美国大学理事会赴美汉语教学志愿(中文).doc

附件3 汉语教师志愿者综合情况审核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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