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废弃构筑物、高空悬挂物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9-10浏览次数:158

  

校内各单位:

为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根据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全省教育系统废弃构筑物、高空悬挂物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教办安全〔2024〕268 号)要求,学校成立废弃构筑物、高空悬挂物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后勤管理处,现就开展全废弃构筑物、高空悬挂物专项整治行动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排查任务

(一)排查范围

全校宿舍楼、教学楼、食堂、图书馆、体育馆、实习实训楼、办公楼、会议室、学术活动中心和产权属于学校的经营性房屋等所有房屋建筑上的各类高空悬挂物和校园内各类废弃构筑物。

(二)排查内容

1.建筑外墙:墙体、保温层及饰砖是否空鼓、裂缝、脱落;石材、玻璃等悬挂、堆放物是否存在坠落危险;建筑装饰材料、构件有无开裂、损坏或脱落情况;外墙线缆和雨落管、外挑阳台的金属栏杆和其他存在坠落隐患的部位等。

2.建筑悬挂物:广告牌、文化标牌字画、灯箱、空调外机支架、晾衣架、花盆、玻璃幕墙、窗户玻璃、防雨棚等是否松动老化,影响逃生和救援的窗户防护栏是否按规定拆除

3.建筑顶部:高层防护栏、光伏发电系统、避雷装置是否有断裂、锈蚀、松动情况;大礼堂体育场馆顶部用于照明、通风、消防等用途的器材、管道和线路是否有脱落危险;楼顶是否有建筑垃圾和杂物

4.施工工地:工棚、脚手架、防护网、吊篮、外用电梯是否紧固、有无坠落风险;塔吊、起重机等高空作业设备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废弃的搅拌站、深基坑、高边坡是否及时拆除、填埋或处理。

5.废弃构筑物:废弃的自行车棚、仓库、锅炉房、水泵房、配电室、电线杆、临时搭建的房屋及年久失修的围墙等

6.其他:可能严重影响公共安全、师生人身安全的废弃构筑物和高空悬挂物

二、隐患填报

对照排查范围和排查内容,全校各单位对本单位使用的建筑、场所及周边进行拉网式排查,做到不留盲区、不留死角。925日前完成隐患排查任务,各单位填写排查拆除情况统计表(见附件),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将纸质版报送工作专班办公室,地点文渊楼136房间房产管理科,联系人:王富刚,联系电话:3325904,同时电子版报传王富刚OA。

三、整治隐患

学校工作专班对排查拆除情况统计表中的隐患问题,组织相关部门进行科学分类,逐一确定意见,及时处置。

四、工作要求

各使用单位为安全隐患排查的工作主体,行政负责人为本单位安全隐患排查责任人,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高度重视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要认真履行建筑、场所使用责任,压实使用人主体责任,全面开展排查工作,应拆尽拆、该拆尽拆,边查边改,着力消除安全责任盲区,认真排查,如实填报。必要时后勤管理处、基建处给予配合。

 

 

附件:废弃构筑物、高空悬挂物排查拆除情况统计表

 附件.docx

 

  

 

                                                后勤管理处

                                              2024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