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化工学院关于控制实验室试剂存储量的有关规定

时间:2019-01-10浏览:3558设置

化学化工学院关于控制实验室试剂存储量的有关规定

一、实验室化学试剂品种繁多,各实验室负责人要严格把控各种试剂存储量,杜绝出现试剂超量储存现象,以消除安全隐患。

二、每种试剂的存储量,一般应为一个星期使用量,最多不得大于半个月使用量。若个别实验需要试剂量很大时,实验室负责人必须将所存储试剂量控制在两天左右的使用量,并对存储的试剂采取安全措施,以确保实验室安全。

三、为了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各实验室负责人应自觉遵守试剂存储量规定,不得以任何理由超量存储试剂。若发现实验室有超量存储试剂现象,学院将责成该实验室负责人写出书面检讨并按照《 化学化工学院安全责任事故处理办法》相关条款对负责人进行处罚,发生安全事故由实验室负责人负全部责任。



化学化工学院

20191


返回原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