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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与档案信息中心组织开展《河南省档案条例》专题培训

时间:2024-09-24 浏览量:10


为切实做好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省档案局新修订《河南省档案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图书与档案信息于924日下午在二楼会议室组织召开《河南省档案条例》专题培训会。会议由图书与档案信息中心党总支书记王文豪主持。图档中心全体教职工参加了培训会。

会上,图档中心副主任刘桂兰逐章逐条领学了《条例》。同时要求全体教职工和档案工作者充分认识《条例》修订的重要意义,并对照个人岗位职责深入研读条例规定。

图书与档案信息中心主任崔宗超对《条例》进行了全方位解读。他明确指出,《条例》的修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档案工作的指示批示精神在河南省落实落地的重要举措;精准把握《条例》的修订的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明确新修订后的《条例》共965条,与原《条例》(2002年施行)相比,数量增加了329条,并在条例名称、章节布局、具体制度、文字表述等均作了优化调整。主要体现在:修改了条例名称、拓展条例调整范围,健全工作机制、提升档案治理效能,立足本地特色、强化红色档案管理,通过数字赋能、加快信息化建设,健全监督机制、加大档案监管力度。同时强调,档案工作者要做好条例的宣传和解读工作、推进配套制度的立改废工作、加强《条例》的执行和监督检查。

王文豪针对《条例》的学习和宣传贯彻作出安排:一要认真学习《条例》内容,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准确把握《条例》新规定新要求,做到融会贯通、学以致用,坚持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提升档案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水平。二要提升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深刻认识档案馆工作的重要性,增强历史使命感、责任感、紧迫感,不断强化业务技能,端正工作态度、转变工作作风,保持谦虚谨慎、严格操作流程,努力提高档案管理能力。三是要自觉履行岗位职责,切实做好档案数字化、库房管理、档案宣传、档案编研、档案服务等工作,努力打造学习型、和谐型、创新型、奋进型机关,共同维护图档中心的良好形象。

(图书与档案信息中心  孙伟彦 孙沐源/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