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日,美术学院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专题学习研讨党的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学院党委委员参加会议,会议由院党委书记华锋主持。
会上,华锋领学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党的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相关内容。他指出,工作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在党的各项具体工作中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是党的各项工作正常开展的重要保证,其本质要求是履职尽责,担当作为。生活纪律是党员干部在日常生活和社会交往中应当遵守的行为规则,其本质要求是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他强调,党员干部,要坚定理想信念,激发积极履职的内生动力;要牢记初心使命,不断激发干事创业的热情;要带头在工作和学习上起到先锋模范作用,更要在日常生活和社会交往中以身作则,严以修身、严于律己。
副院长潘颖颖联系自身学习体会和工作实际进行了交流发言。她表示,要严守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红线”,既要强化责任意识,勇于担当作为,真抓实干、干出实绩,又要追求高尚情操,本分做人、洁身自好,始终做让党放心的人。
与会成员纷纷表示,要以本次学习为契机,深刻认识严守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的重要意义、全面把握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的内在要求,坚持把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融入日常、抓在经常,防微杜渐,不断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永葆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美术学院 徐宪 陈薇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