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第十二届大学生心理健康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时间:2017-04-12浏览:2186设置

各学院:

为深化大学生对心理健康教育的认识,激发同学们积极关注心理健康教育的热情,增强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河南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的重要精神,特组织第十二届大学生心理健康宣传月活动的申报与评审,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活动策划要紧紧围绕大学生心理素质提高,通过宣传心理健康知识,传授心理调节技能,增强大学生心理适应能力和问题应对能力,培养大学生阳光心态,促进大学生身心健康和谐发展。

二、申报数量

以学院为单位集中申报,每学院可申报1-2项活动。

三、申报要求

1、主题明确,内容积极健康,聚焦现实问题,针对性强;

2、形式活泼,学生喜闻乐见,体现时代特点,吸引力强;

3、设计科学,贴近学生实际,论证充分扎实,操作性强;

4、亮点突出,预期效果较好,深化空间较广,示范性强。

四、工作安排

1、学院申报:各学院对相关活动进行论证策划,填写《第十二届大学生心理健康宣传月活动申报书》,于4月21日前将申报书报送心理健康教育中心(4月13日—4月21日);

2、方案评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组织专家对各学院报送的活动方案进行评审,确定第十二届大学生心理健康宣传月活动(4月22日—4月23日);

3、活动筹备: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公布第十二届大学生心理健康宣传月活动方案,承办单位进行筹备(4月24日—4月30日);

4、具体实施:承办单位按照申报书认真组织实施相关活动(5月份);

5、总结反思:第十二届大学生心理健康宣传月闭幕式上将对相关活动进行总结和表彰。

五、未尽事宜,请联系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联系电话:3323781

联系人:程文娟

 

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0一七年四月十三日

  

第十二届大学生心理健康宣传月活动申报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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