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组织开展2017年度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活动

发布时间:2021-04-14浏览次数:159


根据《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关于召开2017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豫组通〔20181)精神,按照学校党委组织部《关于召开2017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要求,我院各党支部召开了组织生活会并开展了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学院党员领导班子成员均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了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

高能物理与学科教育党支部、计算凝聚态与实验中心党支部、光伏与材料物理党支部、原子分子与光学党支部、研究生2015级党支部、研究生2016级党支部、研究生2017级党支部、本科生2014级与2015级联合党支部、本科生2016级党支部、本科生2017级党支部分别于1212日、1229日、1214日、1229日、1228日、1219日、1221日、125日、125日、1220日召开了组织生活会。会上,党支部书记代表支部班子报告了一年来党支部工作情况、检查党支部建设存在的问题,班子成员和党员分别查摆了在遵守政治纪律、作风建设、履行职责、落实组织生活制度四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了自我批评和相互批评。学院党员领导班子成员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了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带头在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进行个人剖析,结合各自分管的工作,带头自我批评。批评与自我批评结束后,各支部本着实事求是、民主公开公平的原则,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对党员进行了民主评议。

本次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活动的召开,旨在促进各支部针对组织生活会上提出的问题和不足之处,列出整改事项、作出整改承诺,对于增强党支部的凝聚力、战斗力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物理与材料科学学院 刘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