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第三届中国青少年发展论坛(2007)闭幕式上的讲话

发布时间: 2010-10-29      访问次数: 246
各位代表:
为期两天的第三届中国青少年发展论坛就要结束了。这次论坛是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研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与青少年发展的一次会议。昨天上午,刘玉浦同志、方旋同志发表了热情洋溢的致辞,韦建桦同志作了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的辅导报告。今天上午,卢雍政同志又作了重要讲话。会议还进行了参观考察、分论坛的研讨和大会交流。我认为,这次论坛的主要特点有四个:第一是主题鲜明,内容丰富,演讲、发言的层次高;第二是参会的代表多,提交的论文多;第三是社会支持的力度大,媒体关注的程度高;第四是精心组织,服务周到。
归纳大会发言、分论坛的讨论和论文所涉及的内容,我认为,本次论坛的主要思想收获,可以概括为以下四点:
第一,社会稳定是社会和谐的表征与基础,社会合力是社会和谐的支撑与动力。青年在促进社会稳定、形成社会合力、构建和谐社会的过程中发挥着生力军作用。
社会和谐、社会合力、社会稳定三者之间,以及和青少年发展之间是个什么关系呢?稳定与和谐互为基础,合力与和谐相互依赖。构建和谐社会,需要最大限度地增加青少年中的和谐稳定因素,增强青少年在社会合力中的分量。和谐社会是当代青少年实现自身发展、推动社会进步的崭新舞台,也是当代青少年成长发展的时代主题。青年是社会合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构建和谐社会必须充分发挥青年的生力军作用。
当前,青少年的发展总体上是好的,但也存在一些不和谐因素。辽宁、上海等地的同志认为,青少年流行文化与社会主流文化某种程度的偏离,青少年在求学、就业、住房等利益实现方面存在的障碍,不同青少年群体之间的碰撞和冲突,青少年网络道德意识不强以及部分青少年价值观失衡等四个方面的问题,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社会合力的形成,影响社会和谐的实现。
第二,共青团要完善基本职能,强化社会职能,要更加注重政策、体制、服务、组织的创新,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
坚持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时代背景,特别是党的十七大的召开,对共青团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卢雍政同志指出,在新时期,共青团工作新的职能定位是:服务经济建设,参与政治建设,推动文化建设,投身社会建设。共青团事务要着眼于“先进性”,政府青年事务要着眼于“群众性”,社会青年事务要着眼于“专业化”的“社会性”。
共青团工作创新的根本目标是什么?根本目标就是更好地服务和促进和谐社会建设。郗杰英同志认为,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创新共青团工作,就是要科学认识共青团的政治属性和社会属性,要把巩固党执政的青年群众基础和竭诚服务青年作为自己的核心职能。他还提出,团组织要在三个层面上做好服务青少年的工作:一是政策法律和制度安排的层面,二是青少年工作的体制机制层面,三是直接服务青少年层面。
广东团省委曾颖如同志提出,要共青团工作要在政策、服务、参与、机制、组织五个方面进行创新。广州团市委的同志也提出,要强化“大团建”意识,树立“大服务”、“大社工”意识,要使共青团成为网络化、扁平化、高效率的健康型组织。
第三,青年参与渠道、参与机会的质和量直接反社会的和谐程度。目前青年参与面临着四大矛盾:一是青年参与意识不断增强与青年边缘地位的矛盾,二是青年经济、文化、社会参与地位不断提升与青年政治参与相对滞后的矛盾,三是青年参与热情高涨与参与渠道较窄的矛盾,四是青年参与感性过强与缺乏规范引导的矛盾。因此,要同步推进青年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参与,尤其要在社会建设和公共服务方面加大力度。
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进程中,当代青年参与呈现出两个新特征:一是参与的形式由被动的统一到主动的分散;二是参与的方式由现实到网络与现实结合。
在青年参与的问题上,我们要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是制度问题。制度因素是青年参与的重要外部环境。良好的制度,可以促进青年参与的实现;反之,就会起到阻碍作用。当前,由于制度、机制不够完善,在青年参与中,还存在着参与范围不广、参与程度偏低、参与制度保障不力、参与成本较高等问题。我们要认真研究解决这些问题,要积极建立和完善青年社会参与机制。
第四,构建和谐社会促进了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机制的不断完善,依据“两法”[1]、依托“两办”[2]、依藉“两个平台”[3]、依靠“两支队伍”[4]的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机制正在逐步形成。当前要重点做好流浪儿童、留守儿童和社会闲散青少年的权益保护工作
许多与会的同志认为,由于未成年人身心发展还没有成熟,他们容易受到外界的影响,权利也容易受到侵犯,需要全社会共同关注和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很多代表认为,近两年,青少年维权工作得到了长足发展,大维权意识正在逐渐成为全团的共识,但是也存在一些问题。
广东、山东、浙江等地的一些同志,分析了在青少年维权中存在的一些问题,概括起来说是三个方面:一是重家庭、学校和社会维权,轻政府维权;二是重实体维权,轻政策维权;三是重微观维权,轻宏观维权。政策维权是维权中的重中之重。它解决的不是一两个、几十个人的问题,而是几百万、几千万甚至更多的人的问题。不少与会的同志认为,当前要重点关注流浪儿童、留守儿童和社会闲散青少年的权益保护,使他们得到同等的发展权力。
另外,在分论坛讨论和论坛期间召开的中国青少年研究会秘书长会议上大家还谈到,当前,在青少年研究中还存在一些误区:一是过于偏重青少年问题与青少年现象的研究,而忽视对共青团自身建设、青少年工作和青少年政策的研究。正像卢雍政同志讲的,共青团的理论建设滞后于共青团工作的发展。你研究的东西,对党和政府有用,对共青团有用,你的价值才更大,你的地位才越高。二是过分倚重实证研究,而淡化了理论提升。搞研究的同志,一定要提升对现实问题的解释力。中国青年政治学院的领导提出,要用做学问的态度和方式研究共青团建设的理论。
以上概括的四个方面,是本次论坛的主要思想收获,难免有遗漏和不妥之处。
在座的各位专家、学者是我国青少年研究的重要力量。党的十七大为青少年研究提出了新的要求和新的任务,团中央书记处书记卢雍政同志也对青少年研究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各位重任在肩。我们要以这次青少年发展论坛为契机,抓住机遇,开拓创新,努力把青少年研究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两天的会议就要结束了。会后,我们将把本次论坛收到的论文,择优结集出版,将我们研讨的成果呈献给社会。
最后,请允许我代表会议主办单位,向与会的各位专家、学者表示衷心的感谢!
谢谢大家!
注释:
[1]“两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2]“两办”: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3]“两个平台”:12355青少年服务台和“青少年维权岗”。
[4]“两支队伍”:专兼职的团干部维权工作队伍和社会化的青少年维权工作队伍。
 
作者:安国启(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副主任、中国青少年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
 

 


(源自中国青少年研究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