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会学会关于2008年年会暨第六届理事会换届的预通知

发布时间: 2010-10-29      访问次数: 156

各省、市、自治区社会学会,各社会学研究、教学机构,各专业委员会:

中国社会学会决定2008年7月召开年会暨第六届理事会换届,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年会事宜:

  1、2008年7月24-27日(暂定)在吉林省长春市举行第18届以“光辉的30年:改革开放与中国社会学”为主题的中国社会学年会,本届年会仍将以分论坛的形式进行学术研讨,各地方学会,各社会学研究、教学机构,各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各单位),均可根据年会主题向学会提出举办分论坛的申请,学会将根据分论坛主题、承办方接待能力和申请时间先后讨论决定最终设立的论坛数量及名称,于4月15日前在社会学网上公布并通知坛主。各坛主申请截止时间为2007年3月31日(论坛申办书附后)。

  2、分论坛的费用(包括会场费、设备费、论文印制费、茶歇等)由各主办单位负责筹集;分论坛的论文集由坛主自行印制,论文集规格和封面务必统一按照学会制定的规范要求印制。

  3、为提高论坛的学术质量,今年年会将不设立散户论坛,各单位投稿人员请关注网上公布信息,选题应根据论坛主题,将论文发给各坛主审核同意后方可参会,坛主邮箱4月15日在社会学网上公布。

二、换届事宜:

  1、第六届理事会换届工作将在年会上同时进行,新一届理事人选请务必于24日中午12点前报到,24日下午、晚上将召开换届工作会议。

  2、各省、市、自治区社会学会,各专业委员会,请于4月30日前,完成换届工作并推荐新一届理事,今年不需要换届的学会和专业委员会,需对上一届理事人选重新认定;未按期换届的各地学会、专业委员会不得推荐理事。各单位的换届情况请于4月30日之前报中国社会学会秘书处备案(换届情况表附后)。

  3、 新一届理事推举工作将严格按照本会章程有关规定进行,推举名额原则如下:

  各地学会的理事推荐名额按上届名额比例推举;

  各专业委员会可推举1名理事;

  社会学研究和教学机构专业人员数达10名以上或有硕士点以上的机构,经会员登记可推举1名理事,该理事不占当地学会名额;

  4、理事资格:

  (1)年龄在70岁以下;

  (2)具有副高以上职称并从事与社会学科研、教学及其他从事与本学科相关工作的专业人士;

  (3)履行过会员登记手续。

  5、各单位理事推举工作结束后,被推举的理事请于5月15日之前填写《理事登记表》,登记表电子版请发至高鸽邮箱:gaoge@cass.org.cn, 原件由单位盖章后寄至中国社会学会秘书处。

  6、学会将对所有理事进行资格审查,日常工作由学会秘书处办理,秘书处联系人:高鸽,联系电话:(010)85195555,13801330572,邮箱:gaoge@cass.org.cn传真:(010)65138276,通讯地址:北京建国门内大街5号社会学研究所科研处,邮编100732。

附件:

1、论坛申办书

2、各地学会、专业委员会换届情况表

3、理事登记表

4、社会学所(系)情况备案表

 

 

                                                中国社会学会

                                                2008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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