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5日,抗病毒性传染病创新药物全国重点实验室在实训楼0615会议室召开党委党纪学习教育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议,继续开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学习教育。实验室班子成员、全体党支部书记、支部委员和全体教职工参加本次会议。会议由全国重点实验室党委副书记任富同主持。
会上,全国重点实验室党委副书记任富同领学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九章对违反群众纪律行为的处分、第十章对违反工作纪律行为的处分、第十一章对违反生活纪律行为的处分和第三编附则部分。随后,全国重点实验室副主任、药化党支部书记朱博和教职工党员秦建如同志分享了本次学习的感悟,并表示要进一步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
任富同在总结讲话中指出,通过四次集中学习,大家原原本本地学完了《条例》的三编十一章内容,希望大家以学习《条例》为契机,不断提高自己的思想觉悟和纪律意识,规范自己的言行,不抱侥幸心理,保持清醒的头脑,不越雷池一步,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积极的态度、饱满的热情投入到工作和学习中去,为实验室的发展和学校“双一流”核心竞争力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
(抗病毒性传染病创新药物全国重点实验室 朱彦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