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2016届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服借用工作开始,为方便毕业生使用,5月22日—6月8日学士学位服下发至学院,由学院负责保管并服务本学院本科毕业生借用。具体安排如下:
一、借用程序
1、借用时间:2016年5月22日—6月8日。
2、借用方式:根据各学院2016届本科毕业生数量及拉斯维加斯官网学士服数量,分配借用给各学院,具体流程如下:
①以学院为单位申请,填写“2016届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服借用申请表”(附件1,请自行下载);
②由学院毕业班辅导员签字,经学院党委(党总支)副书记审核签字,并加盖学院党委(党总支)公章;
③各院负责人请于5月21日下午五点前携带该申请表到学生处办公室(平原楼207室)交付押金1000元,请于5月22日上午8点30至11点30之间,携带申请表和押金收据到学苑餐厅三楼多功能报告厅领取学士服,领取后学士服交由学院保管并由学院有序面向本院本科毕业生借用。
3、在学士服的使用期间若出现学士服及配件丢失或破损,赔偿费用从押金中扣除。
二、使用须知
1、请各学院切实做好学士服的管理和借用工作,建议实行专人负责、限时归还制度。
2、借用者在借用前请检查服装,如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管理人员,未声明者后果自负。
3、借用者请自觉爱惜学士服,归还时,请保持服装干净整洁,配合管理人员进行检查。
若学士服及配件出现丢失或者损坏,借用者应承担清洗或赔偿责任。具体赔偿标准如下:学位帽20元/顶;流苏5元/个;学位袍80元/件;垂布20元/条;垫肩5元/个;学位服袋2元/个。
4、为保证学士服的卫生与整洁,若遇下雨天气,请学院暂停借用工作。
5、学士服必须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制定的《学士学位服着装规范》(附件2)穿戴。不得利用学士服从事商业活动,不得出现有损于学校形象的情况,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三、归还须知
毕业典礼前,如果个别学院出现需要回收或补发的情况,会电话联系学院负责人。6月8日学校毕业典礼暨学位授予仪式结束后各学院上交所有学士服,由学生处统一验收、入库、封存。
归还地点在学苑餐厅三楼多功能报告厅(请在6月8日中午12点前归还)。
四、各学院学位服分配数量:
学院 | 数量 | 学院 | 数量 |
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 | 47 | 教育与教师发展学院 | 53 |
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 | 47 | 历史文化学院 | 32 |
化学化工学院 | 40 | 美术学院 | 27 |
生命科学学院 | 34 | 音乐舞蹈学院 | 26 |
外国语学院 | 53 | 法学院 | 35 |
体育学院 | 40 | 社会事业学院 | 19 |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 54 | 环境学院 | 17 |
商学院 | 60 | 旅游学院 | 17 |
文学院 | 59 | 水产学院 | 8 |
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 | 38 | 软件学院 (本科) | 25 |
学生处
2016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