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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届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服借用安排的通知

发布者:党委学工部    发布时间:2016-05-18    浏览次数:591

 各学院:

2016届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服借用工作开始,为方便毕业生使用,5月22日—6月8日学士学位服下发至学院,由学院负责保管并服务本学院本科毕业生借用。具体安排如下:

一、借用程序

1、借用时间:2016年5月22日—6月8日。

2、借用方式:根据各学院2016届本科毕业生数量及拉斯维加斯官网学士服数量,分配借用给各学院,具体流程如下:

①以学院为单位申请,填写“2016届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服借用申请表”(附件1,请自行下载);

②由学院毕业班辅导员签字,经学院党委(党总支)副书记审核签字,并加盖学院党委(党总支)公章;

③各院负责人请于5月21日下午五点前携带该申请表到学生处办公室(平原楼207室)交付押金1000元,请于5月22日上午8点30至11点30之间,携带申请表和押金收据到学苑餐厅三楼多功能报告厅领取学士服,领取后学士服交由学院保管并由学院有序面向本院本科毕业生借用。

3、在学士服的使用期间若出现学士服及配件丢失或破损,赔偿费用从押金中扣除。

二、使用须知

1、请各学院切实做好学士服的管理和借用工作,建议实行专人负责、限时归还制度。

2、借用者在借用前请检查服装,如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管理人员,未声明者后果自负。

3、借用者请自觉爱惜学士服,归还时,请保持服装干净整洁,配合管理人员进行检查。

若学士服及配件出现丢失或者损坏,借用者应承担清洗或赔偿责任。具体赔偿标准如下:学位帽20元/顶;流苏5元/个;学位袍80元/件;垂布20元/条;垫肩5元/个;学位服袋2元/个。

4、为保证学士服的卫生与整洁,若遇下雨天气,请学院暂停借用工作。

5、学士服必须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制定的《学士学位服着装规范》(附件2)穿戴。不得利用学士服从事商业活动,不得出现有损于学校形象的情况,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三、归还须知

毕业典礼前,如果个别学院出现需要回收或补发的情况,会电话联系学院负责人。6月8日学校毕业典礼暨学位授予仪式结束后各学院上交所有学士服,由学生处统一验收、入库、封存。

归还地点在学苑餐厅三楼多功能报告厅(请在6月8日中午12点前归还)。

四、各学院学位服分配数量:

学院

数量

学院

数量

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

47

教育与教师发展学院

53

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

47

历史文化学院

32

化学化工学院

40

美术学院

27

生命科学学院

34

音乐舞蹈学院

26

外国语学院

53

法学院

35

体育学院

40

社会事业学院

19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54

环境学院

17

商学院

60

旅游学院

17

文学院

59

水产学院

8

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

38

软件学院 (本科)

25

     附件2:学位服使用申请表.doc

     附件1:学位服着装规范.xls

  

2016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