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关于2016年度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安排,具体安排如下:
一、时间安排:
1、各学院评选公示、上报结果:9月20日—10月13日
二、评定项目:
1、国家奖学金
2、国家励志奖学金
三、评选要求:
1、学院学生工作负责人全面负责所在学院评选工作,带领学院全体政工干部和学生要认真学习《3499cc拉斯维加斯国家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3499cc拉斯维加斯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
2、评选工作应当认真细致、公正透明,按时完成。各学院评选结果在上报以前应当向全体学生公示五天。
3、各学院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见附件1。
四、具体操作及要求通知
1、根据省资助中心要求,各学院需要在资助管理系统中录入国家奖学金获得者、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基本情况,填表的数据必须准确、真实、完备,不能留有空白,学院并通过系统对学生信息进行审核(具体操作细则见附件2),请仔细阅读附件2,否则后续工作无法进行,将无法通过省资助中心的审核。
2、国家奖学金候选人经学院公示无异议后需让学生登陆河南省高校资助系统,在国家资助栏中点击[下载申请审批表],并填写获奖学生申请书,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申请书的相关要求见附件3。国家励志奖学金候选人经学院公示无异议后,同样也让学生登陆河南省高校资助系统,在国家资助栏中点击[下载申请审批表]。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三份(A4纸双面打印),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二份(A4纸双面打印)。审批表的相关注意事项,请仔细阅读附件4。
3、以上所有材料均需以学院为单位于10月13日下午6点前报送学生管理科,相关电子文档,审批表以学院为单位并压缩,同时国家奖学金学生获奖申请书以“xx学院2016年国家奖学金材料”为文件名压缩后通过OA系统发至学生处学生管理科郭委处。
学生管理科电话:3329373
联系人:郭委
通知附件:
学生处 学生管理科
2016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