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全国重点实验室):
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教育部〔2014〕35号令)要求,按照学校工作安排和《河南师范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修订)》(师大文〔2024〕60号)规定,现就推荐校学术委员会委员事宜通知如下:
一、校学术委员会人员组成规则
1.人员组成
本次校学术委员会委员调整拟设校学术委员会委员33-35名,设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2名,秘书长1名由挂靠单位负责人担任。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由校长提名,全体委员选举产生。每个学院(部、全国重点实验室)推举1名校学术委员会委员,其余委员由校长提名。
2.结构比例
担任学校及职能部门党政领导职务的委员,不超过委员总人数的1/4;不担任党政领导职务及学院主要负责人的专任教授,不少于委员总人数的1/2;委员中要有45周岁以下青年教师代表。
二、校学术委员会委员推荐条件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
2.品德高尚,学风端正,治学严谨,公道正派,原则性强;
3.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在岗人员;
4.学术造诣高,能够把握所在学科领域的学术动态和发展方向,在本学科或专业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声誉和公认的学术成果;
5.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委员职责,关心学校建设和发展,具有参与学术议事的意愿和能力,对学术委员会的职责有深刻理解,能够认真履行委员义务。
三、推荐原则
1.为保证校学术委员会的组成符合教育部《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教育部〔2014〕35号令)规定的相关人员比例,学院新推选的委员,从不担任学院主要党政职务(书记、院长)的专任教授中推荐。个别教授人数较少的学院,可适当推荐担任学院党政职务的人员,须另附材料说明。
2.原则上已连任2届(含2届,不包括第八届)以上者不再推荐。
3.为保证学术委员会的学术性和代表性,推荐人选须有较深的学术造诣和学术声望。
四、推荐程序
各相关单位负责人安排推荐校学术委员会委员工作,召开全体教职工大会,民主推荐本单位委员候选人,也可接受自荐。结合民主推荐和自荐情况,在充分听取本单位教职工意见的基础上,由本单位学术委员会研究提名并经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推荐人员,在本单位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结束报校学术委员会秘书处。各相关单位推举1名委员至校学术委员会。
五、时间安排
请各相关单位于2024年6月6日前将《3499cc拉斯维加斯校学术委员会委员推荐表》(附件1)、《3499cc拉斯维加斯校学术委员会委员履职承诺书》(附件2)、《3499cc拉斯维加斯校学术委员会委员推荐情况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发到校学术委员会邮箱(liang_yan13@163.com),签字盖章的纸质版材料报送校学术委员会秘书处(文渊楼304B)。
六、工作要求:
1.各单位组织教师认真学习《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教育部〔2014〕35号令)、《3499cc拉斯维加斯学术委员会章程(修订)》(师大文〔2024〕60号)等文件,充分认识学术委员会建设的重要意义,深刻领会章程的精神内涵。将校学术委员会调整通知及时传达到本单位相关教师,确保大家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2.各单位推荐校学术委员会委员,要充分考虑委员年龄结构,保证校学术委员会具有广泛的代表性;要考虑专业水平和学术修养,保证学术委员会的权威性。
3.各单位在组织推荐校学术委员会委员时,要充分尊重教师个人意愿,保证其公正履行委员职责,按时参加校学术委员会会议,积极完成校学术委员会工作。
联系电话:3328880,15600624856
联 系 人:梁燕
校学术委员会秘书处
2024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