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学校暑期整体工作部署,结合学生公寓工作实际,现将有关学生留校住宿工作安排如下:
一、总体安排
1.研究生公寓楼暑假期间正常开放;
2.本专科学生公寓楼闭楼维修时间为7月31日至8月28日,其余时间本专科学生公寓楼正常开放;
3.暑假期间未申请住宿使用的本专科学生公寓房间不再提供电力。
二、留宿对象
1.暑期在校做实验的研究生;
2.参加2016年考研的大三本科学生,参加专升本考试复习的专科学生;
3.参加双学位暑期课程的本科学生;
4.参加2016年暑期社会实践和其他比赛训练的本专科学生。
三、安全责任
暑假期间,学生公寓服务中心只负责楼宇公共部位安全及环境卫生,留校住宿的研究生和本专科学生宿舍内部安全由各学院负责,并由学院党委(总支)副书记签署安全协议。
四、申请流程
1.学生个人提出书面申请;
2.由学院党委(总支)副书记审批(研究生需再经研究生院审核同意);
3.学院填写《2016年暑假留校住宿学生申请统计表》和《暑期留校学生住宿安全协议》,学院党委(总支)副书记签字并加盖学院党委(总支)公章后报送学生公寓服务中心(学生公寓服务中心不受理学生个人申请)。
五、报送时间和地点
1.报送时间:7月8日下午18:00截止,过期不再受理;
2.报送地点:东校区学生公寓东寓14号楼142房间;
3.联 系 人:贾老师,畅老师;
4.联系电话:3328857。
学生公寓服务中心
2016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