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职能

     

一、认真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和学校党委关于干部工作的指示和决议。

二、做好处级领导班子的调整、充实和换届工作,把处级领导班子建设成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知识结构、能力结构和年龄结构合理,团结坚强的领导集体。

三、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将优秀干部选拔到合适的领导岗位,努力建设符合新时期好干部标准、与学校事业发展相适应的高素质干部队伍。

四、做好干部教育培训和挂职锻炼工作,提高广大干部的政策理论水平和办学理校能力。

五、做好干部出国(境)审批、请销假管理、有关事项报告、年度考核等工作,将从严管理干部要求落到实处。

六、配合上级组织部门做好校级干部和校级后备干部的推荐考察工作,协助做好校级领导班子和校级干部的年度考核工作。

七、负责干部信息数据管理以及干部信息统计、干部队伍状况调研分析等工作。

八、认真做好党校工作。负责党校教学大纲、培训计划的制订,负责对全校干部、党员和党员发展对象进行培训,负责指导各学院分党校做好入党积极分子培训。

    九、负责对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指导、检查和考核。抓好基层党组织的换届工作和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积极探索基层党建创新活动,推动党建工作品牌的培育和创建。

    十、加强对基层党支部工作的指导。科学规范设置党支部,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坚持和完善民主生活会制度、组织生活会制度和“三会一课”制度。

    十一、做好党员的教育和管理工作。做好党内年报统计和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接转党员的组织关系,组织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创先争优和党内表彰工作。

    十二、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制定发展党员工作计划,合理分配发展指标,规范发展程序,保证发展党员质量。

    十三、按照上级安排,在校党委领导下,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党内集中教育活动。

    十四、协助筹办学校党的代表大会和代表会议,做好各级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推荐审查工作。

    十五、负责全校教职员工在出国、升学等方面的政审、鉴定工作。

十六、按照党委和上级组织部门的要求做好人才工作,履行“管宏观、管政策、管协调、管服务”职责,发挥牵头抓总作用。会同人事处做好人才的选拔、引进、培养、使用、管理和稳定工作;负责省管优秀专家的推荐和服务工作;负责博士服务团工作。

    十七、负责做好上级党组织和校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